全体同学:
学校图书馆作为一级防火单位,馆藏文献资料密集、电子设备众多,消防安全责任重大。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,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公共财产安全,同时维护良好的学习与阅览环境,现就图书馆全面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禁烟范围
图书馆所属全部区域,包括但不限于各阅览空间、书库、走廊、楼梯间、卫生间、电梯厅、设备间及室外周边等所有场所。
二、禁烟要求
1. 严禁任何人员在图书馆内任何区域吸烟(含电子烟)。
2. 严禁携带点燃的烟草制品、电子烟等进入图书馆。
3. 严禁在图书馆内任何区域乱扔烟头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三、违规处理
1. 一经发现违反禁烟规定者,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登记其身份信息,同时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。
2.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,学校将依据《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相关条款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3. 因违规吸烟引发火情、火灾等安全事故者,除承担相应纪律处分外,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。
四、执行与监督
1. 图书馆工作人员、学校安保人员及学生自律组织将加强巡查与监督。
2. 欢迎广大师生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或向图书馆工作人员、学校安全处举报。
五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请全体同学严格遵守,共同维护图书馆的安全与文明环境。
特此通知。
信息中心
2026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