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院图书资料的规范管理,实现资源的统筹与共享,保证图书资料财产安全,减少丢失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1、各系部(处、室)设立资料室,请根据本部门教学、科研工作需要,向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提出申请,经审批同意后设立。
2、各资料室的图书,应纳入学校图书馆图书财产账目,统一进行财产登记。
3、各资料室应指定一名兼职图书资料管理员,负责对资料室日常管理。
4、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对各资料室的业务指导和咨询工作。
5、各资料室购买图书后,请兼职图书资料管理员将所购图书交由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分编、加工、入账、典藏分配后进入各资料室,并作好交接记录,交接清单签字存档。
6、购书发票由资源建设部、中心主任签字后报账。
7、请各资料室制定借阅制度,完善借阅手续,以降低图书资料丢失率,提高利用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