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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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馆拍摄、采访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22-09-2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

一、图书馆是进行学习的公共场所,为创造安静的阅览学习环境,如无特殊情况,一般不得在馆内使用闪光灯拍照或拍摄录像。

二、校内师生如有特殊需要进馆拍摄(照相、录像等), 须先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,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
三、校外单位申请进馆拍摄(照相、录像、拍摄电视剧和电影等),需经学校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,方可进馆;拍摄须在保障图书馆正常开放秩序及安全的情况下进行, 并提前告知所在区域的读者,拍摄时须保持安静;不得影响读者学习,如读者对拍摄有异议,应尊重读者个人的肖像权。

四、图书馆一律不接待有关商业活动的拍摄。

五、校内外记者若需进馆采访,请与学校办公室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。